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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点击量:9568  日期:2022-12-0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4、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

      5、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四、代表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3项,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

      2、28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万-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备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为“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万-1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备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为“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

      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3、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4、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一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备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为“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备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为“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3.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

      备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除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备注:自2015年10月9日起,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关于举办工程质量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关于举办工程质量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点击量:19562  日期:2022-12-01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培训计划的通知》(建办人函〔2022〕278号)安排,决定举办工程质量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参建单位从事工程质量管理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和管理、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及验收要点、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建筑工程质量评价等。

        三、培训时间

        2022年11月28日-29日。

        四、培训方式

        培训采用网络视频直播的形式,可使用电脑或手机观看。

        1.电脑端:进入“全国住建系统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平台”(www.mayortraining.com),点击“新闻通知”栏“工程质量管理培训班”图片,按提示观看。

        2.手机端: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直播间,输入密码(888888)后即可学习。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地区做好培训组织工作。参加培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2.请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本地区参加培训人员数量等培训基本情况于2022年11月30日前发至邮箱zhiliangchu@mohurd.gov.cn。

        六、联系方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王德礼:010-58933293

        全国市长研修学院

        陈淑婧:010-64926394,15652351357

        附件:培训日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22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企业信息填写要点总结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企业信息填写要点总结
      点击量:14569  日期:2022-11-24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企业信息填写中需要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封面、建筑业企业将要申请的资质等级和类别、申明、企业基本情况,下面具体的详细说明为: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封面

        1)申报企业名称:填写公司全称,名称必须与工商营业执照的内容一致,名称上面须有公司的公章。

        2)填报日期:是指《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的报送时间。

        2、建筑业企业将要申请的资质等级和类别

        1)现时所有的企业资质等级:此项内容如果企业首次申请,则不需要填写。是指本次资质申请前的现有的资质等级。

        2)批准时间:此项内容如果企业首次申请,则不需要填写。是指现有资质等级所获批的时间。

        3)资质证书编号:此项内容如果企业首次申请,则不需要填写。是指现有资质等级的资格证书编号。

        4)申请需要的资质等级和类别:按企业的实际需求填写资质的申请内容。

        3、填写申明,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

        企业法人代表签署自己的名字,并在名字上加盖公司的公章。

        4、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填写公司全称,名称必须与工商营业执照的内容一致。

        2)企业注册地址:填写公司注册地址,地址名称必须与工商营业执照的内容一致。

        3)企业详细地址:填写公司主要现驻扎地的详细地址。全称或简称填写都可以。

        4)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该号必须与工商营业执照的内容一致。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按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含校验码。

        6)企业类型:也叫做经济性质,必须与工商营业执照的内容一致。

        7)建立时间:也叫做成立时间,必须与工商营业执照的内容一致。

        8)联系电话:填写公司主要现驻扎地的行政办公室电话号码。

        9)传真:填写公司主要现驻扎地的传真号码。

        10)企业网址:填写企业在互联网上的实际网络地址的全称。

        11)电子邮箱:填写企业在互联网上常用的电子邮箱的全称。

        12)法定代表人:必须与工商营业执照的内容一致。


    • 你满足建筑资质证书延期的条件吗? 你满足建筑资质证书延期的条件吗?
      点击量:16598  日期:2022-11-24

       建筑资质的证书有效期是5年,是从发证日期算起的。企业每年的年检必须满足审核的条件,这样的资质证书才能有效,否则政府机关有权撤销资质证书。资质有效期是自发证开始算5年有效期,而且每年的年检必须通过,资质证书才是有效的。如果效期届满,企业任然在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该活动的开始时,应该在资质证书失效的3个月前,企业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国家对企业资质证书的考察期间,没有发现企业从事过任何违法活动。企业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有效期延期三年,不需重新考核。

        三类人员办理资质延期手续: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

        2、《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三类人员办理资质延期流程:

        1、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省厅

        2、省厅公布“三类人员”延期合格名单

        3、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在省厅办理延期盖章手续。


    • 机电设备安装三级资质需要什么条件 机电设备安装三级资质需要什么条件
      点击量:18965  日期:2022-11-24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万元以上。下面就由专业人士详细介绍一下。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 办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增项都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和准备 办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增项都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和准备
      点击量:17856  日期:2022-11-24

      建筑企业想要办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增项,需要注意的事项和准备材料都是非常重要的.


       装饰装修资质增项有哪些注意事项?
       
      1、企业的增项资质级别不得高于主项资质级别。
       
      2、对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暂定”的企业,资质审批部门可视企业实际情况对其承包工程范围进行限制。
       
      3、经原资质许可机关批准,企业的主项资质可以与其同序列、同等级的增项资质进行互换。
       
      4、增项资质按照主项资质的申请渠道申请
       
      5、建筑业企业申请多项资质的,企业的资本金、净资产可以和其他共用,不必累加。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工程业绩、机械设备等,应当分别达到各项和增项资质等级标准中所要求的条件。
       
       装饰装修资质增项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
       
      四.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五.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六.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七.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八.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九.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十.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十一.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十二.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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