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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兴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 浙江兴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
      点击量:9849  日期:2022-11-08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召开党组(扩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扎实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上奋力谱写住房和城乡建设新篇章。

        会议指出,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创新载体抓手,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

        要坚决贯彻“五个牢牢把握”总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精心谋划、严密组织,开展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深刻认识把握党的二十大的里程碑意义、取得的丰硕成果和极其深远的影响,不断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同时,要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全员覆盖学、深入系统学、专题培训学和广泛宣讲学,确保厅直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率达100%,确保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示范引领”。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贯彻氛围。认真做好宣传的筹划工作,丰富宣传的内容,主动作为、广造声势,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讲好“浙江故事”“建设故事”。要注重统筹结合,确保年度重点工作顺利推进。下大气力抓好年度目标冲刺、明年工作谋划和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在新征程上交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优异答卷。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2.11.07 蔡璟瑾

    • 河北推进城乡燃气监管信息平台建设 河北推进城乡燃气监管信息平台建设
      点击量:8756  日期:2022-11-08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视频会议,推进全省城乡燃气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

        据了解,河北省城乡燃气监管信息平台着眼于燃气安全,可实现线上实时监测、量化评价风险、隐患自动预警、全程指挥调度等功能,是加强燃气行业监管工作的重要技术手段。近期,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了城乡燃气监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和技术架构,在此次会议上进行了技术交底。

        会议要求,各地要按照平台建设整体进度安排,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加快推进、抓好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平台建设任务;要组建工作专班,择优确定技术支持团队,落实平台建设资金,加快推进本地平台建设和数据对接等工作。平台建成后,各地要将业务工作与平台应用深度融合,保证平台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为业务管理工作提供有效支撑;要以用促建,及时总结、持续改进,使平台发挥实效。

        会议强调,各地燃气行业监管部门和燃气企业要深刻认识平台建设对燃气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各地燃气行业监管部门要切实扛起燃气安全监管责任,压紧压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按时完成数据对接、系统部署等平台建设任务,确保全省燃气监管信息平台按期建成,按期投入运行、发挥作用。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2.11.07 冀然

    • 为了冬天屋更暖   ——辽宁着力保障供热高质量运行纪实 为了冬天屋更暖 ——辽宁着力保障供热高质量运行纪实
      点击量:9987  日期:2022-11-08

       冬季供热是事关千家万户的民生大事。为满足居民用热需求、全面提升供热质量,辽宁省提前安排部署、多次调度推进,推动供热跨入高质量的运行轨道,用实际行动让居民在寒冷中感受到温暖。

      提前筹备改造
      强化供热基础

        为了保障供热质量,辽宁省在4月初就开始部署今冬明春的供热工作。辽宁省各市今年共投入29亿元资金用于开展供热管网改造、夏季“三修”、供热设施“冬病夏治”等工作。目前已改造老旧供热管网1400公里,以切实提高供热设施可靠性。

        供热管网是保证供热质量的关键。在沈阳市苏家屯区中兴街道加工厂小区,今年夏天经改造施工后,原先架在半空的供暖管网全部埋入地下,往年老旧管网跑冒滴漏的毛病没有了,不仅使小区环境更为美观,还提升了供暖质量。

        “管网改造虽然投入大,但实实在在减少了热损,降低了企业成本,提高了用户满意度。”相关负责人表示。据沈阳市房产局介绍,沈阳市今年“三修”投资约9.9亿元,共完成维修锅炉340台,更新辅机1362台,对上一供热期存在问题的23处重点区域进行了集中整改。全市今年计划改造供热旧管网210公里,最终实际完成改造管网226公里,改造量相当于往年3倍,其中运行时间超过30年的管网全部改造完毕。

        大连市于今年4月下发《关于做好供热准备工作的通知》,提前实施供热设备和管线维修改造,9月底提前完成“三修”工作;鞍山完成管网改造61.1公里,比省政府下达的20公里的改造计划超额完成了41.1公里;锦州市改造完成了老旧供热管网170余公里,也超额完成考核指标。

        “目前,辽宁省供热总面积达15.6亿平方米,供热用煤需求量较大,燃煤供热比例较高。”相关负责人表示。

        由于当前煤炭价格偏高、运力较为紧张,供热企业运行难度较大,辽宁省督促各市做好政府应急煤炭储备和应急接管准备,并督促供热企业抓好煤炭储备工作,确保开栓前储煤率达标。据统计,截至10月底,辽宁省供热储煤率已超70%,高于去年同期水平。

      修订供热条例
      推广节能技术

        为落实供暖保障,辽宁省修订完善《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并于11月1日起施行,通过地方性法规切实保障安全稳定供热,促进全省供热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据介绍,修订后的《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通过完善供用热合同订立规则、增加有代表性的热费收取禁止行为、设定测温时间范围等,以保障建立平等、合理的供用热关系,明确了供热单位在收取热费过程中的五种典型行为的禁止性条文,并设置了法律责任。

        为保障用户合理用热需求,辽宁省要求,供热单位不得拒绝用户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明确供热单位在供热期间的服务时间,并对用户要求暂停供热和恢复供热的时间作出详细规定。

        为促进供热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辽宁省鼓励清洁供热,鼓励和扶持供热技术研究,推广先进供热节能环保技术,按照规模适度原则,推动供热行业规模化、集约化、跨地区经营。

        日前,大连瓦房店市红沿河镇的居民开始用上了大连红沿河核电站提供的核能供暖,这也是我国东北首个核能供热项目。

        据了解,红沿河镇以前供暖主要依靠分散小锅炉房,由于当地的小锅炉供热数量多且布局分散,热效率低、供暖效果不佳。今年,核能供热示范项目投入运行后,红沿河镇拆除了12座分散式小锅炉,引入核能供暖让当地居民过上一个零碳、“绿色”的冬天。供暖效率不仅比传统煤电高,而且无碳排放,有效改善当地供暖季大气环境。

      构建智慧体系
      提升供热效能

        为进一步推进供热企业整合,淘汰一批基础条件差、供热投诉多、供热质量低的小散弱企业,辽宁省积极构建智慧供热体系,指导沈阳、大连、锦州和朝阳等地建立起覆盖全市的智慧供热监管平台,对热源、热网、换热站、热用户供热数据进行实时采集、监测及智能分析,形成统一指挥、运转高效的监控、预警和指挥调度系统。

        目前,大连市内五区供热管理部门与智慧供热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直连与数据共享,形成了对辖区供热单位信息化监管;沈阳市智慧供热监管平台已形成市区两级联动、数据共享的智慧供热监管预警指挥调度中心,小区、换热站、管网情况等实现可视化查询,管理人员足不出户就可以对各供热单位进行可视化监管和实时监控。

        此外,今年供暖季,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辽宁省财政厅等部门对供暖行业安排贷款贴息和补贴资金助企纾困,对于城市低保户、残疾人家庭等特困群体继续实行兜底救助,以促进全省供热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保证居民热价的基本稳定。

        相关负责人表示,辽宁省将继续督促各市、县切实履行供热保供主体责任,增加应急煤炭储备,保障供热期各阶段储煤率达标;指导供热企业提供充足热量,遇到极端天气时,及时调整供热参数保障室温;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深入开展“访民问暖”活动,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风险管控,做好应急处置,保障供热工作安全稳定运行。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2.11.07 记者 刘参昌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积金处赴温州市开展“五联系”活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积金处赴温州市开展“五联系”活动
      点击量:9826  日期:2022-11-08

       为认真贯彻落实“疫情要防控、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践行服务好村镇、社区、基层、企业、项目的理念,10月31日至11月2日厅公积金处赴温州市开展“五联系五帮扶一提升”活动,先后实地走访了温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嘉分中心和洞头分中心,市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调研活动。

        在温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调研组听取了温州中心关于年度重点工作进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相关意见建议的汇报,着重了解部省合作联系点项目进展情况、龙港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试点等工作。调研组还实地考察了鹿城管理部“红旗窗口”创建情况。座谈会上,针对温州中心提出的数字化场景建设问题、部省合作相关举措和思路,调研组给予一一回应和指导。

        在永嘉县和洞头区,调研组分别听取了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住房公积金部门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邀请了民宿协会参加座谈会。深入了解农房“浙建事”系统应用、“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民生实事、除险保安、疫情防控等方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了解了民宿协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整体工作思路和做法,并就需协调解决事项进行探讨交流,对下一步工作征求有关意见建议。调研组对各地亮点工作进行了肯定,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通过走访调研,进一步了解了基层工作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完善住房公积金服务措施和助力基层摆脱当前困境提供了方向和思路。下一步公积金处将继续深入基层纾困解难,持续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民生的制度作用,以实际行动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厅公积金处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摘自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22.11.07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 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 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9998  日期:2022-11-08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城市管理委,天津市城市管理委,上海市绿化市容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决策部署,探索建立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提高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切实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的

        园林绿化垃圾主要指园林绿化建设管养过程中产生的乔木、灌木、花草修剪物,以及植物自然凋落产生的植物残体,通常包括树枝、树叶、草屑、花卉等,具有分布广泛、季节性强、运输成本高、可再生性好、利用方式多样等特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快速发展,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总体上尚处于起步阶段。部分城市尤其是超特大城市、大城市的园林绿化垃圾产生量逐年增长,存在收集系统不健全、专用运输车辆不足、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选址困难、资源化产品出路不畅、缺乏有效的部门协调机制等问题,亟待建立完善的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

        通过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深入探索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的方法和举措,在部分城市建立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进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

        二、试点工作重点任务

        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经充分协商,选择有基础的城市(区),开展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主要任务如下:

        (一)摸清现状底数。全面了解城市园林绿化垃圾现状,摸清园林绿化垃圾产生总量、种类、来源、分布、季节特点以及发展趋势,收集、转运、堆放场地以及运输车辆情况,分选、破碎、加工等处理设备和设施情况,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经费保障、资源化利用情况,以及从业人员数量等信息,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产生原因。

        (二)强化规划引领。根据城市园林绿化垃圾产生量、分布特征和发展趋势,充分考虑园林绿化垃圾运输距离、设施选址条件、设备服务年限等因素,以提高资源化利用率为目标,采用“就地处理+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模式,编制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或方案,合理布局园林绿化垃圾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充分保障相关设施建设用地需求。

        (三)加快收运及处理系统建设。结合本地区实际,把园林绿化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城市园林绿化垃圾产生量和分布情况,参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有关政策,配置园林绿化垃圾收运车辆和工作人员。因地制宜选择生物处理、有机覆盖物加工、生物质燃料制备,或其他适宜本地实际情况的处理技术和模式,宜就地处理即就地处理,宜集中处理即集中处理,提高符合城市发展需要的园林绿化垃圾收运处理能力,提升设施建设运行水平。

        (四)推动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系统分析城市绿地、苗圃基地等区域内的植物种类和生境,鼓励就地就近处理园林绿化垃圾,将再生产品作为土壤改良基质、有机覆盖物等回用园林绿地,推动园林绿化垃圾源头分类和减量。提高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附加值,研究制定再生产品推广应用相关政策,积极探索在生物有机肥、有机覆盖物、有机基质、垃圾焚烧发电、城镇供热和园路铺装等方面的应用,提高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推进模式,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构建多元资金保障机制,充分利用各类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逐步施行园林绿化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联单和数据化管理。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带动作用,加强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适用技术研究和推广。

        三、有关要求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组织本地区试点城市(区)编制实施方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于2022年11月30日前报我部城市建设司。

        (二)推进相关工作。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了解试点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做法,掌握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各试点城市要结合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切实把实施方案落到实处,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三)及时总结经验。各试点城市(区)要探索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和案例。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形成典型经验,做好宣传推广,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报总结报告。

        城市建设司联系人:汤 飞 赵亚男

        电 话:010-58934023  传 真:010-5893469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2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 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全国建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装饰装修工 (镶贴工)决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全国建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装饰装修工 (镶贴工)决赛的通知
      点击量:9869  日期:2022-11-0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建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建司局函人〔2022〕74号)总体安排,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建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装饰装修工(镶贴工)决赛定于11月在上海市举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地点

        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4日(11月22日报到,11月24日返程)。

        赛场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华徐公路68号中建八局上海美的全球创新园区项目。

        报到地址:上海虹桥西郊假日酒店(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2000号)。

        交通方式:乘坐高铁到上海虹桥站,乘坐飞机到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浦东国际机场(请提前与会务组联系)。

        二、内容和方式

        决赛由培训学习、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比赛三部分组成,均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有关行业标准为基础,依据国家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的技能要求实施,根据《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建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装饰装修工赛项技术文件》执行。决赛成绩权重设定为1(培训):2(理论):7(实操)。

        培训学习、理论考试练兵均依托“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学习社区”平台实施,参赛学员在平台完成规定学时即获得培训合格电子证书,平台从2022年10月27日起可登陆使用,具体教程见附件1。理论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理论考试试题100%从练兵题库中产生。

        三、赛程安排

        竞赛包括参赛报到、熟悉场地、赛前会议、开幕式、理论考试、实操竞赛、发布成绩、闭幕式等工作环节(具体日程另行发布)。为确保竞赛公平公正,组委会负责聘请当地公证部门,对决赛全程进行监督和公证。

        四、参赛及组队报名

        凡年满18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报名时)、在建筑行业系统内的在岗从业人员,且有2022年1月1日以来参加省级预赛或者特许企业选拔赛的成绩记录,可报名参加本届决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本届决赛。

        各省(区、市)竞赛组织机构、建筑类中央企业和竞赛承办企业可组织一支代表队参加决赛,组成为:领队1名,技术指导1名,选手3名。

        1.请各单位扫描以下二维码,认真填写参赛人员回执,于11月11日前提交。

        2.参加决赛的选手还需填写《2022年全国建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装饰装修工(镶贴工)决赛报名表》(附件2)、随附件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参加省级预赛或特许企业选拔赛的成绩记录和在职证明扫描件,于2022年11月13日之前发至会务组邮箱:305369177@qq.com,报到时提交证明原件。

        五、防疫要求

        1.所有参赛人员(领队、技术指导、选手)抵达赛区前7日内做好自身健康监测。报到前3天关注微信“随申办”小程序,完成属地行程报备工作,并携带 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2022 年全国建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装饰装修工(镶贴工)决赛健康承诺书》(附件3)进行报到;

        2.所有参赛人员须持本人随申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在报到入口经体温检测,低于37.3℃方可入场比赛,参赛过程中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口罩;

        3.所有参赛人员须提前向目的地如实报备,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七日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人员及密切接触者,严禁参加本次竞赛活动;

        5.所有参赛人员须承诺遵守承诺书中所有承诺内容,如有不配合防疫工作,隐瞒或谎报旅居时接触时隐瞒病情,瞒报漏报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疫情防控证明信息的,取消参赛资格,并追究本人及所在单位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所有参赛人员须及时关注国家、上海市疫情防控政策,按最新规定落实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六、有关要求

        1.参赛选手须携带身份证、竞赛组委会签发的参赛证,按照场次安排提前30分钟参加检录,迟到15分钟,取消参赛资格;

        2.参赛选手须阅读决赛技术文件、竞赛规则、竞赛纪律等相关资料,按照规定携带工具和物品,禁带物料一律不得带入赛场内;

        3.请各代表队认真做好安全教育,确保参赛期间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组委会将统一为参赛人员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竞赛期间实行闭环管理,参赛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外出,参赛期间的交通、食宿各单位自理。 

        技术文件咨询联系人:高艳涛   电话:18969079217

        邮箱:877549246@qq.com;

        报名联系人:贺 森       电话:18768116233

        邮箱:874441372@qq.com;

        会务联系人:郁 佩       电话:15800326993

        邮箱:305369177@qq.com。

        附件:1.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建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培训专区注册流程

           2.2022年全国建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装饰装修工(镶贴工)决赛报名表

           3.2022年全国建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装饰装修工(镶贴工)决赛健康承诺书

       

      2022年全国建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代) 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代)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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